一、项目概况与咨询内容
1.采购人: 湖南麓山先导能源有限公司 。
2.项目名称:金星大道西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沙市金星大道以西、长望路以南,现因项目需要须进行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含专家评审)、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4.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内容如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含专家评审)、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5.服务时间要求:我司提供齐全资料后45日内完成。
6.服务费上限值:根据《湖南省安全评价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含专家评审)、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费用上限值为6万元。
二、投递要求
1.投递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递人须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投递人近5年内须承揽过2个以上的同类项目,并提供至少1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递人的投递报价在上限值的基础上报优惠率,优惠区间为0-100%;
5.投递人应按照投递文件目录要求提供投递资料。
三、回复时间及地址
投递人须在 2021 年 3 月 15 日上午 10 点前将签字盖章的投递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2934358829@qq.com。
四、评选办法:最低报价法。
五、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8817161010
投递文件目录
1、投递函
2、营业执照
3、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投递单位资质证明
4、业绩证明
5、相关人员资格证明(如有)
6、投递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 递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询价公告中上限值优惠 %的投递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贵司要求的工作内容。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本询价公告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合格的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
如果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项目的工作, 天(日历日)内完成,并确保项目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递函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投递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90 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选通知书。随本投递函递交的投递资料,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选通知书连同本投递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递人(盖章)(含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章):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