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人: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编制“后湖国际艺术园综合片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地处后湖路以东、清水路以北、阜埠河路以南范后湖景区东北角。地铁三号线阜埠河站3号出口附近,预计总投资约4000万元。
4.根据项目需要采购内容如下:根据委托咨询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现行的有关咨询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提供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纸质咨询成果文件陆份和电子版咨询成果资料壹份。
5.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6.本工程上限值:肆万元。
二、投递要求
1.投递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有效期内。
2.投递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并且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投递人必须承揽过2个以上的同类工程。
4.投递人的投递报价在上限值的基础上报优惠率,优惠率范围为0%~100%。
5.投递人应按照投递文件目录要求提供投递资料。
三、回复时间及地址
投递人须在 2020 年 12 月 18 日上午10:00 点前将签字盖章的投递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专用2934358829@qq.com。
四、评选办法:最低报价法。
五、联系人:黄敦淳 联系电话:18571541964
投递文件目录
1、投递函
2、营业执照
3、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4、相关人员资格证明(如有)
5、投递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 递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询价公告中上限值优惠 %的投递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贵司要求的工作内容。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本询价公告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合格的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
如果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项目的工作, 天(日历日)内完成,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递函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投递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90 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选通知书。随本投递函递交的投递资料,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选通知书连同本投递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递人(盖章)(含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章):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