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咨询内容
1.采购人:长沙市岳麓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后湖民居装饰改造项目标识标牌工程;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后湖园区,沿湖企业房屋及管理用房约40栋,需设计、制作并安装统一风格的标识标牌。
4.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采购内容如下:
1、标识标牌数量为51块;
2、设计、制作、安装标识标牌及其相关工程;
5.工期要求:20日历日,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
6.本工程上限值:20万元。按实结算,最终以岳麓区财评中心审核为准。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内容需具备广告类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安装的资质。
3投标人必须承揽过1个以上的同类工程。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上限值的基础上报优惠率,优惠区间为0~100%。
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要求提供投标资料。
三、回复时间及地址
投标人须在 2019 年 7 月 26 日上午 10:00 前将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2934358829@qq.com 。
四、评选办法:最低报价法。
五、联系人:黄敦淳 联系电话:18571541964
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
3、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投标单位资质证明
4、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5、相关人员资格证明(如有)
6、投标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询价公告中上限值优惠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贵司要求的工作内容。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本询价公告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合格的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项目的工作, 天(日历日)内完成,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资料,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含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章):
日期: 年 月 日